多巴胺受体激动剂(DA)作为催乳素(PRL)腺瘤的一线治疗药物,可以有效降低PRL水平,缩小肿瘤体积,从而改善占位引起的神经功能障碍,以及恢复性腺功能[1,2]。既往研究报道,DA可使85%~90%催乳素腺瘤患者的催乳素水平恢复正常,和80%的催乳素大腺瘤瘤体缩小[3]。当前,DA包括卡麦角林、溴隐亭、喹高利特、双氢麦角碱、麦角乙脲和甲麦角林,其中卡麦角林和溴隐亭最为常用。溴隐亭作为第一个被引入临床实践的DA[4],有一个相对较短的消除半衰期,因此,每天服用2或3次,每次剂量从2.5~15 mg,且有18%~25%患者表现为溴隐亭耐药[5,6]。相比其他DA,卡麦角林疗效更好,且不良反应更小[1,7]。由于卡麦角林的血浆半衰期约65 h,所以每周只要服用1或2次,这使得患者的依从性大幅度提高[8]。然而,卡麦角林和溴隐亭有个共同的缺点,就是需要长时间乃至终生服药,盲目停药易导致高催乳素血症的反弹和肿瘤再生[9,10,11]。如果催乳素水平保持正常至少2年,肿瘤体积缩小超过50%,DA剂量可以逐步减量,因为在这一阶段,低剂量药物治疗能维持稳定的催乳素水平和肿瘤大小[12]。因此,如何合理的减药乃至停药,是很重要的临床课题。本文就催乳素腺瘤经DA治疗后的停药策略进行综述,希望对临床有借鉴意义。